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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保函之家

发布:2017-03-13 16:31,更新:2010-01-01 00:00

 鉴于                    (下称投标人)参加贵司组织的阳江核电海滨花园房屋修缮及三房一厅改造工程投标。
我们                    (银行名称)不可撤销、无条件地向贵司提供限额为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如果贵司认为投标人在投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未能履行法律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不得有其他可被视为撤标的行为;
2)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使合同具备生效条件;
3) 在投标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与招投标有关的任何内容;
4) 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有串通投标、侵犯招标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5) 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则贵司有权在不向本银行提供任何证明资料、无需陈述任何理由、无需投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本银行向贵司支付上述担保限额之内的贵司认为适宜的金额,本银行将在收到贵司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贵司支付。
本银行承诺无条件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0条所拥有的抗辩权利。
本保函自贵司收到投标人投标文件之日(即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在本银行应贵司要求支付担保金额达到本保函规定的限额后,或于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上述两种条件满足一种即视为失效条件成立)。失效后的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向贵司申请退还。
若贵司认为有必要继续延长本保函有效期,经投标人和本行书面确认后可在本保函担保期限到达的15天前办理本保函延期或由投标人提交新的符合贵司要求的投标保函(新投标保函应对其生效之前投标有效期内的事件具有完全溯及力)。
本保函开出后,我行将通过下述确认方式向贵司指定银行发出确认电文,确认电文的关键内容包括:保函编号、担保金额、受益人等。具体如下:
系统确认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确认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行号103584000050)
本保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并依其解释。
担保银行名称:担保银行地址:银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银行盖章: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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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0755-84615825
  • 保函经理:王先生
  • 手机:1351030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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